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治员

  为进一步加强汤塘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缓解动物防疫力量不足矛盾,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动物专职防治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村级动物防治员1名,县财政统一统筹划拨工资,同时购买四险,录取后与镇政府签订用工合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畜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从业3年以上的具有养殖、兽药、兽医技术行业经验的职业兽医、乡村兽医,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佛冈县内居住的村(居)民;  (四)热爱畜牧兽医工作,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疾病,懂电脑基本操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限内的;

  (三)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4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佛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汤塘镇分所;

  3.报名材料:

  (1)汤塘镇村级动物防治员申请表(领取地址:佛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汤塘镇分所);

  (2)身份证、学历证书、畜牧兽医专业相关的职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蓝底电子照。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主要对应试者计算机实操、专业技术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素质进行考察。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经过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政审不合格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六)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其他未尽事项,一切以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763-4631938

  附件:汤塘镇村级动物防治员职位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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