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是清远市卫生健康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精神疾病预防和医疗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人员。
一、应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专业要求和人数
专 业:护理专业(含助产)
学 历:三年制大专
职 称:初级及以上
人 数: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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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环节: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专业证书扫描件,在投递简历时一并上传。
(二)其他环节:【笔试】-【面试】-【体检】-【试工】-【公示】-【聘用】
四、简历投递
五、考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笔试考核将于2024年3月1日进行,安排80名应聘者参与笔试考核,成绩合格的前40名应聘者,进行下一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后续会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医院官网主页上公布。
六、体检
总成绩排名前20的应聘者,医院统一安排体检,体检通过安排拟聘试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人员名单会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医院官网主页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医院有关规定安排入职。
八、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试工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涛
联系电话:3397973
招聘邮箱:qysdsrmy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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