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风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学校后勤人员公告

清远市清风学校是由市政府主办,隶属市教育局主管的市直属公益一类教育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工作。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学校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非编制人员,相应岗位薪酬按市直有关规定执行,岗位年薪约60000元/年(税前,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试用期间(1个月)工资为应发工资的80%,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风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具体岗位参照《清远市清风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学校后勤人员岗位情况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额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如下:

填写《清远市清风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须插入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及其他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清远市清风学校报名邮箱qysqfxx@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文件名按“姓名-报考岗位名称”统一命名。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在不改变原表结构的前提下填好相关内容,须双面打印,插入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相片或粘贴证件照片,由本人在“本人承诺”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证人员提供)复印件。

(4)健康证复印件。

(5)如有其他从业资格证一并提供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学校对报名者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5.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清远市清风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面试安排

1.面试由学校组织,择优录用。

2.面试包含答辩、实操两个环节进行。面试百分制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具有聘用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拟聘人数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资格不符合的情况,将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材料包含: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健康证等。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清远市清风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时间为3日。

2.聘用。公示结束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由清远市清风学校办理聘用手续。

(六)被聘用人有下列情形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对学校利益造成损害的。

3.乙方在校生产期间若有违法乱纪行为,一切责任由自己负担,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在工作中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责任事故一切由自己负责。    

5.被聘用人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工作的。

6.被聘用人不能胜任工作的。

7.被聘用人不服从学校的安排。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其他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763-5899271(马老师)。

3.招聘工作由清远市清风学校负责组织,接受清远市教育局指导、监督。

4.本公告由清远市清风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清远市清风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学校后勤人员岗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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