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电清远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清远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正式成立,主营发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等,厂址位于广东省英德市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中心地带,占地面积148亩。一期建设2台50.16万千瓦燃机热电联产机组,于2021年3月11日正式投入商业运营,年发电量约40亿千瓦时,供热量727万吉焦,热效率75.77%,年销售收入约36亿元左右,年纳税约3亿元。
2023年1月3日,首台全国产化F级50兆瓦重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在华电清远华侨园项目首次成功并网发电,项目于2022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3月8日顺利完成“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
根据公司发展情况,为满足项目基建管理及生产运营的需要,现面向系统内外招聘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综合考虑应聘人员能力、资历和学历,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为人正直坦诚,忠于华电事业;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和工作业绩;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团队协作意识好,执行力强;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应聘条件且有意应聘者,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现公司简称.doc”格式命名(word格式);应聘者还需同时提供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重要荣誉证书等,以上所有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现公司简称.zip”格式命名打包;打包文件以电子邮件发送至清远公司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备注为“应聘岗位.姓名.现公司简称”。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 17: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清远公司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安排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报名材料原件。
(四)体检
清远公司组织笔试、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五)公示
按照决策程序初步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上报审批
初步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履行集团公司聘用手续。
(七)办理入职
办理入职手续,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发送材料,恕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面试前不接待来访。
(三)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执行公司相应薪酬福利待遇。
(四)清远公司不承诺解决聘用人员配偶工作问题。
(五)清远公司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公司不对未录用者作相关解释工作。
(六)本次招聘资格审查结果、考试成绩、拟录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62667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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