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街委托清远市东胜服务有限公司诚聘2名工作人员,派遣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工作,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安保人员
人数:2人
招聘对象:社会人员(退役军人优先)
学历要求:不限
专业要求:不限
年龄:18-50岁
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义务;
4.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一经录用,服从安排。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5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东城街道办事处1号楼109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资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户籍地派出所出具);⑤个人征信报告(原件,由中国人民银行开具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查询结果并打印);⑥清远市东胜服务有限公司应聘求职表(附件)。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确定面试对象: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筛选简历后通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因素。
4.成绩计算: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5.资格审查: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6.应聘者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拟聘人员空缺时,根据实际情况,可放宽有相关工作经验者的年龄要求,从应聘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聘用方式
根据岗位职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将通知应聘者本人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后,清远市东胜服务有限公司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工作。
五、联系电话:0763—3925806。
六、福利待遇:以上岗位实行年薪制,聘用人员薪金包含:工资(含税金)、缴交的各种保险费用等共36000元/年。
七、相关声明
本次招聘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及清远市东胜服务有限公司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应聘培训。本次招聘公告一切解释权归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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