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清远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管企业。根据企业经营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清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公开招聘1名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风控管理部风控专员(法律方向)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品德优良,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爱岗敬业,服从工作调配;
5.同等条件下,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
(二)任职条件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法学等相关专业;
2.熟悉私募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扎实的风险管理、股权投资等专业知识,或在政府机关、国有企业有实习经验优先;
3.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行动力;
4.取得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
5.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证优先;
6.中共党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5日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取邮件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个人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894344221@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 应聘岗位,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内容: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最迟可于入职前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及岗位任职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
按照岗位基本条件和任职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岗位考试开考比例1:3,通过资格审核并达到开考比例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分数排名岗位第一并且达到合格线者为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但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进行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2.背景调查。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视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拟聘用人员在体检、背景调查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qysgzgs.com/)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企业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员工,薪酬标准按清远市清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周小姐、梁小姐0763-3386396。(二)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7:30。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任职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清远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四)本次招聘由中共清远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全程监督,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763-3328130。
附件:清远市清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一、招聘岗位
风控管理部风控专员(法律方向)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品德优良,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爱岗敬业,服从工作调配;
5.同等条件下,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
(二)任职条件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法学等相关专业;
2.熟悉私募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扎实的风险管理、股权投资等专业知识,或在政府机关、国有企业有实习经验优先;
3.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行动力;
4.取得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
5.具备基金从业资格证优先;
6.中共党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5日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取邮件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个人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894344221@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 应聘岗位,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内容: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最迟可于入职前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及岗位任职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
按照岗位基本条件和任职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岗位考试开考比例1:3,通过资格审核并达到开考比例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分数排名岗位第一并且达到合格线者为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但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进行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2.背景调查。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视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拟聘用人员在体检、背景调查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qysgzgs.com/)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企业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员工,薪酬标准按清远市清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周小姐、梁小姐0763-3386396。(二)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7:30。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任职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清远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四)本次招聘由中共清远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全程监督,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763-3328130。
附件:清远市清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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