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杨梅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8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录用退役士兵或杨梅镇户籍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及沟通表达能力;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名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报名地点:杨梅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电话:0763-3102811。
(三)提交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
2.《杨梅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须双面打印)。
3.近期大一寸正面蓝色底免冠彩照3张(同版);
(四)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七、考察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因考察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考察不合格、弃权或不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取消资格,空缺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审核聘用、待遇及聘用管理
(一)审核聘用、待遇对考察合格人员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不列入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为每人每年3.6万元包干,经费由县财政核拨。
九、本次招聘工作由杨梅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解释。本次招聘面试成绩、体检、拟聘用公示结果等信息均通过“杨梅发布”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杨梅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杨梅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附件:杨梅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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