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项工作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人岗相适、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专项工作聘员(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3年3月后出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参与聚众斗殴、赌博等妨碍社会秩序不良记录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行政(政务)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政务)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5.有违反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名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聘用及福利待遇
按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薪酬管理方案(暂行)》(清人社〔2021〕5号)文件执行。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9∶00至28日24∶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由报考人员将相关资料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电子邮箱(swbrsxzk@163.com)。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2023年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签名后扫描);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等,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核:由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认,通过者由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有报名提交的扫描件对应的原件,均需要自行保留,以待正式聘用时复核,如发现不一致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不接受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视为放弃资格。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事宜由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发出的考试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同时予以公布,面试比例达不到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面试
1.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其中文印工作岗位人员需进行上机考核;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事宜由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发出的考试通知为准。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清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我办反映。经公示无异议且愿意接受工作安排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因体检不合格、审核不通过、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本次公开招聘事宜,具体由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举报电话:0763-3360771,传真:0763-3381905
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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