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岗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数量

区属公办中小学学科教师14名。具体选聘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2月8日之后出生)。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以上的;

5.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聘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一)线上报名

1.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月20日。

2.方式:请报名人员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福田区教育局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及完成材料上传工作。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如出现报考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报考资格。

3.须提供的材料: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1)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报名表(附件3);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考生须取得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但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高学段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附件4),承诺于入职前取得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6)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须由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担任相应学段学科教学工作经历、班主任工作经历等),时间均截至2023年2月8日;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任职经历文件(扫描件);

(8)知情同意书(附件5)(本人签字扫描件)。

(二)初步筛选及资格初审

1.初步筛选

根据选聘条件、岗位要求等对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资格初审与面谈人选。请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系统-用户中心”自行查询是否进入线上资格初审与面谈。

2.线上资格初审与面谈

请取得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线上资格初审与面谈。按照面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从面谈得分达到80分以上的面谈人员中,按岗位拟聘用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初审人选,若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人数3倍的,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现场资格初审人选。

3.现场资格初审

入围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请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通知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入围面试考核人选,并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初审在深圳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福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资格初审只是对面试考核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三)面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采用现场备课30分钟后模拟讲课(非说课)加专家提问答辩的方式。在面试成绩80分以上人员中依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依面谈评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福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招聘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学校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报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及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批准1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相关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深圳市及福田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人才奖励补助

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深圳市及福田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发布补充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计算年龄、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8日。

(七)网上报名网址:https://www.szftedu.cn/

(八)招聘查询网址

福田政府在线网站—“招考专栏”:

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福田区教育局:https://www.szftedu.cn/

(九)咨询电话:(0755)8291833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面向全国选聘博士研究生教师学历报名表.doc

附件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附件5.知情同意书.doc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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