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森林消防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坪山区现开展森林消防员招聘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森林消防员工作职责
(一)开展森林防火巡查,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各街道、有林单位森林防火巡查和野外火源管理工作。
(二)接受区和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调度,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三)接受区应急管理局的指挥调度开展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等综合救援工作。
(四)对街道、有林单位半专业、兼职森林巡防、灭火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定期组织开展防火灭火培训和演练。
(五)配合区应急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做好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管理工作。
(六)与区专职消防队伍建立联防联训、协同作战机制。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森林消防员计划共招聘13名,具体为副队长2名、A牌特殊车辆司机1名、无人机飞手4名、队员6名。
三、报考条件
热爱森林消防工作,年龄为18周岁以上,身高为165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体貌端正,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应条件请详见《坪山区森林消防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退伍军人、有消防工作相关经验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有吸毒史的。2.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隐瞒与录用相关的重要信息的。5.没有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6.其他不适宜担任森林消防员情形的。
四、用工管理
此次招聘的森林消防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所聘人员将派遣至坪山区应急管理局从事森林消防相关工作。工资待遇按照《坪山区森林消防大队岗位薪酬体系》执行。
五、考试安排
(一)招聘程序
由坪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招聘考试,主要分为体能测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森林消防员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14日。
2.报名邮箱:huangdongni@szpsq.gov.cn
3.报名所需材料:
(1)《坪山区森林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2,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并结合报考岗位相关要求,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初审合格者方有资格进入体能测试、面试,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四)体能测试
1.3000米徒手跑16分钟内完成合格;2.俯卧撑45个2分钟内完成合格。现场告知体能测试结果,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体能测试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六)资格复审
坪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情况,面试分数在及格线(60分)以上的按照岗位类别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对应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拟录用人员开展资格复审工作,主要对考生的年龄、学历、职业技能、现实表现、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复审后若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资格复审通过者获得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由坪山区应急管理局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必须含有血常规以及DR胸片检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招聘单位按照《坪山区森林消防大队管理规定(试行)》要求,为通过体检的拟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考组织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通过短信及时告知考生。
网上报名后,请考生不要前往新冠肺炎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尽量减少外出及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考生须每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发热、咳嗽、乏力、味觉异常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的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医疗机构,经研判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
体能测试及面试时,考生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严格落实“扫场所码+亮健康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参加体能测试及面试;体能测试时,参与体能测试的考生可摘下口罩,在一旁候考的考生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面试时,考生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参加面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考前21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可提前通过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点击进入“粤康码”,进行健康信息申报生成粤康码信息。面试当天体温≥37.3℃的考生,粤康码未显示为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和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坪山区应急管理局解释。
(三)公告咨询电话:0755-89310732。
坪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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