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司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聘员,派遣至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准入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年龄和相关工作经验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三、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公务员、职员、编外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考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相关信息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http://www.szkscp.com.cn)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3日9:00至12月28日18:00。
3.报名资料:须在报考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深圳市龙岗区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承诺人处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学信网验证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后补,如后补需下载《承诺书》(附件3),打印签字;
(5)1寸或2寸免冠彩照1张(彩色电子版);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原件拍照上传到系统,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
4.报考人员请认真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是否相符,规范上传相关材料。个人材料上传不齐全或条件与招录岗位要求不符,后续资格审查或招录不通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QQ号、微信号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6.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附件不全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补交、修改资料重新报名,逾期视为初审不通过,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流程。
系统报名咨询电话:0755-89450163、0755-2894925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考试
所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1、笔试
职位编号为BL01-BL03的岗位,经资格初审,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未超过拟招聘人数3倍(含3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进行笔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倍的,需先进行笔试,笔试题型为客观题,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合格线为60分。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拟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由用工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并按分数高低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及后续程序。
3、面试
面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照拟招职位人数的1:1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及候选名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余总成绩合格,BL01岗位排名前80%及BL02-03岗位排名前50%的未聘用人员(成绩一年有效),信息录入人才备选库,若相应岗位空缺,将从人才备选库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补录。
(三)公示
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选拔考核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予以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五)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并且体检合格人员报区人力资源部门同意备案后,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此次招聘的员工列入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公司派遣管理,被录取人员需服从岗位调剂。
五、防疫要求
请考生做好健康管理,保持通讯畅通,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如需根据市区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招聘单位将提前告知各考生,请各考生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六、其它说明
(一)工资待遇按照区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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