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是深圳市政府直属正局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负责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交通工程项目除外)的建设管理。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是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运作、社会化用人,主要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教育类工程项目及部分政策性住房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后续运维管理工作。
二、招聘对象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且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工程管理岗(暖通方向)1名;
2.工程管理岗(电气方向)2名;
3.综合管理岗(财会方向)1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报考条件
1.报考学历
具有境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专业
考生的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求,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或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根据其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课程成绩单等材料判定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3.报考年龄
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0日。
2.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扫描版)发送至报名邮箱:gczhr@szwb.sz.gov.cn(邮件及附件标题:姓名+学校+报考岗位+联系方式)
3.报名材料
(1)《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25届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及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证和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
(4)毕业生推荐表(函);
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应聘资格。
3.正确填写报名信息,报名邮件一经提交,视为确认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不可修改。由于报名信息和填写错误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情况,市建筑工务署将进行在线或现场资格审核。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参加素质考核的人选。
(三)素质考核
素质考核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笔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3个部分,素质考核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x30%+专业笔试成绩x20%+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x50%”计算。
素质考核地点为深圳,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素质考核成绩排名顺序和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官网公布。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根据素质考核及体检情况研究确定各岗位考察对象人选。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赴有关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六)递补
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若递补,则按素质考核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及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官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报到及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本方案由市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942867 、0755-83942050
(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侨香村1栋裙楼三层3号
官网:http://szwb.sz.gov.cn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是深圳市政府直属正局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负责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交通工程项目除外)的建设管理。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是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运作、社会化用人,主要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教育类工程项目及部分政策性住房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后续运维管理工作。
二、招聘对象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且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工程管理岗(暖通方向)1名;
2.工程管理岗(电气方向)2名;
3.综合管理岗(财会方向)1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报考条件
1.报考学历
具有境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专业
考生的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求,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或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根据其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课程成绩单等材料判定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3.报考年龄
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0日。
2.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扫描版)发送至报名邮箱:gczhr@szwb.sz.gov.cn(邮件及附件标题:姓名+学校+报考岗位+联系方式)
3.报名材料
(1)《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25届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及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证和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
(4)毕业生推荐表(函);
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应聘资格。
3.正确填写报名信息,报名邮件一经提交,视为确认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不可修改。由于报名信息和填写错误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情况,市建筑工务署将进行在线或现场资格审核。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参加素质考核的人选。
(三)素质考核
素质考核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笔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3个部分,素质考核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x30%+专业笔试成绩x20%+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x50%”计算。
素质考核地点为深圳,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素质考核成绩排名顺序和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官网公布。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根据素质考核及体检情况研究确定各岗位考察对象人选。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赴有关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六)递补
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若递补,则按素质考核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及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官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报到及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本方案由市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942867 、0755-83942050
(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侨香村1栋裙楼三层3号
官网:http://szwb.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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