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详见职位表(附件1)。
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4.职务职级、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具有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程序
(一)
报名和资格初审
1.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非EMS快递和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不退回):
(1)《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2)两张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任职务任免文件、干部任免表复印件各一份,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考试阶段查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材料需本人签字)。
(5)报考者须同步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和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wujuan@shenzhen.gov.cn。
邮件名统一设为“选调报名+现单位+姓名”(例:“选调报名+XX单位+张三”),请勿重复发送。
2.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820房。邮政编码:518000。联系电话:0755- 88120664。
3.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4.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局择时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二)
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两部分。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笔试方式,结合招录职位所需要具备的素质对报名人员的专业素养、文字表达能力进行测试评价。考生总成绩按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各占40%、60%的比例计算。
(三)
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报名人员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应当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在合理期间内,未能取得现工作单位同意调出证明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并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决定是否根据考试成绩递补考察对象。
(四)
组织考察
我局将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考察对象的组织鉴定。
(五)
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我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若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或无合适人选,适当调减选调人数或取消选调职位。
(六)
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有关说明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详见职位表(附件1)。
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4.职务职级、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具有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程序
(一)
报名和资格初审
1.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非EMS快递和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不退回):
(1)《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2)两张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任职务任免文件、干部任免表复印件各一份,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考试阶段查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材料需本人签字)。
(5)报考者须同步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和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wujuan@shenzhen.gov.cn。
邮件名统一设为“选调报名+现单位+姓名”(例:“选调报名+XX单位+张三”),请勿重复发送。
2.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820房。邮政编码:518000。联系电话:0755- 88120664。
3.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4.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局择时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二)
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两部分。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笔试方式,结合招录职位所需要具备的素质对报名人员的专业素养、文字表达能力进行测试评价。考生总成绩按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各占40%、60%的比例计算。
(三)
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报名人员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应当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在合理期间内,未能取得现工作单位同意调出证明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并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决定是否根据考试成绩递补考察对象。
(四)
组织考察
我局将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考察对象的组织鉴定。
(五)
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我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若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或无合适人选,适当调减选调人数或取消选调职位。
(六)
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有关说明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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