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区疾控中心)选聘特聘专干20人公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20名特聘专干,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人数

选聘职位、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9月公开选聘特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保守国家秘密;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9:00至11月30日18:00。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我中心可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择时开展选聘考核工作,岗位选聘完毕即终止接受报名。

2.报名资料

(1)《光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特聘专干报名表》原件(表内签名处需手写,相片栏应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仅需提供电子表格,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下载);

(6)学位认证报告(学位网申请认证);

(7)无违法犯罪情况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附件4);

(8)任职回避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附件5);

(9)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3.报名方式

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投递简历邮箱:gmqjkzx@szgm.gov.cn。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投递,打包文件命名方式:“姓名+岗位名称”。

4.咨询方式及联系人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联系人:罗老师,林老师,联系电话:0755-81733002、81733016;

(二)初审和考核

按照专业学历、工作经历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择优选择参与考核人员。具体考核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未通过初审的将不作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深圳市光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复审和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的考生,列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区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具体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6);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11月30日;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6.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核前,应按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

四、用工性质

本次选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9月公开选聘特聘专干岗位表.xlsx

附件2:光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特聘专干报名表.doc

附件3: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

附件4:无违法犯罪情况承诺书.doc

附件5: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附件6: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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