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

  因工作需要,我司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3名,派遣至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聘员职位表(派遣至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准入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年龄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11月30日,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不受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的报考申请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公务员、职员、编外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发至邮箱lgcgjrsk@lg.gov.cn(l为小写的L),按照以下格式标注报名邮件名称:职位编号-招聘岗位名称-姓名(例如:001-党政事务辅助岗-张三)。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9:00时至11月7日18:00时止(以邮箱接收为准,逾期不受理)。

  3.报名资料:

  (1)《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派遣至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详见附件2,提供电子版);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提供jpg图片);

  (3)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户籍本(提供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证明(学历验证证明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供扫描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如资格初审无法提供则需下载《承诺书》(附件3),打印签字(提供扫描件);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咨询电话:0755—8461197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5.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除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其它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附件不全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

  (2)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成立审查组,结合岗位特点对报考人员进行评议,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

  1.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由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出的名额由审查组择优进行递补。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两人及以上总成绩完全相同的,进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其余成绩合格人员(成绩一年内有效)信息录入人才备选库,若相应岗位空缺,将从人才备选库人员中依次递补。

  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布。

  (三)体检

  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纳入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体检不合格者,不纳入拟聘用人员,所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并报区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同意备案后,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此次招聘的员工列入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管理,具体岗位由用工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安排。

  五、防疫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告知相关人员,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用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重点疫情高发地,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工资待遇按照区相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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