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简介
深圳市华海爆破工程有限公司,1985年01月0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爆破工程施工;爆破工程技术咨询、方案设计、效应观测及爆破人员培训。
二、招聘信息
(一)工程技术人员2人
1.岗位职责
(1)监督爆破作业人员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带头遵守《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涉爆及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并监督施工人员执行;
(3)负责本项目爆破作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4)负责爆破作业项目的总结工作。
2.岗位要求
(1)2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2)采矿、爆破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热爱生活,富有激情,善于倾听,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愿意认真考虑他人的反馈和建议;
(4)具有领导力和执行力,有良好的计划、组织和协调管理能力;
(5)具有3年以上采矿、爆破等工作经验;
(6)具有项目管理证书和建造师证书的优先。
3.薪资待遇:薪资面议
(二)爆破员2人
1.岗位职责
(1)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装药、连线、起爆等爆破作业;
(2)爆炸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3)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配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
(4)爆破作业结束后,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清退回库。
2.岗位要求
(1)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无犯罪记录;
(6)具有履行符合《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规定岗位职责的能力。
3.薪资待遇:试用期间3个月,综合月薪3500元;试用期满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综合月薪4000元(底薪)+技能工资(根据个人工作能力逐年递增)+安全奖(包食宿)
(三)安全员5人
1.岗位职责
(1)监督爆破员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纠正违章作业;
(2)检查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处理、报告安全隐患;
(3)监督民用爆破物品领取、发放、清退作业;
(4)制止无爆破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2.岗位要求
(1)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无犯罪记录;
(6)具有履行符合《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规定岗位职责的能力。
3.薪资待遇:试用期间3个月,综合月薪3500元;试用期满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综合月薪4000元(底薪)+技能工资(根据个人工作能力逐年递增)+安全奖(包食宿)
(四)保管员5人
1.岗位职责
(1)验收、保管、发放、回收民用爆炸物品;
(2)如实记载收存、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及领取人员的姓名等。
2.岗位要求
(1)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无犯罪记录;
(6)具有履行符合《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规定岗位职责的能力。
3.薪资待遇:试用期间3个月,综合月薪3500元;试用期满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综合月薪4000元(底薪)+技能工资(根据个人工作能力逐年递增)+安全奖(包食宿)
(五)联系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北路松泉公寓9栋315、316室
三、企业联系方式
1.联系人:邓先生
2.联系电话:13925290856
3.邮箱:2837747589@qq.com
四、深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中心联系电话
1.联系人:刘专员0755-88257789
2.联系人:葛专员0755-88257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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