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深圳市财政局面向全市选调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3名,其中,经济金融类以及其他理工类2名,主要从事财政业务管理、产业政策制定工作;规划建设类1名,主要从事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等工作。
二、选调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年龄32周岁以下(199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写作能力。
(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街道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具有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rscaszfb.sz.gov.cn)进行报名。
3.报名时考生需上传以下材料作为附件:
(1)深圳市财政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扫描件,同时提供电子版,打包发送至职位表中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审查情况。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考试环节,按照不高于1:10确定笔试名单。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100分,按考试成绩排序确定面试人选,拟选调人选与面试人选比例一般不高于1:5。划定面试合格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情况综合研判,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考察阶段同步安排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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