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龙岗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如下:
序号 |
岗位名称 |
需求人数 |
最高年龄 |
专业范围 |
最低 学历 |
最低 学位 |
最低 职称 |
与岗位有关的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护理人员 |
5 |
35 |
护理 |
大专 |
—— |
护士 |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具有三级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经历;具有重症监护室、手术室、急诊等护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护士资格,目前仍从事护理工作。 |
聘请 |
2 |
护理人员 |
4 |
35 |
护理 |
大专 |
—— |
护师 |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三级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经历;具有重症监护室、手术室、急诊等护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护士资格,目前仍从事护理工作。 |
聘请 |
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执业证和身份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
报名邮箱:w-ebyhyy@lg.gov.cn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5-28981611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3004号(7号楼201室人力资源科)
邮编:518172
资格审查:
1.报名资料经单位审核后通知资格初审。
2.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等报名材料可毕业后补交,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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