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23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特聘岗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公开招聘2名一般特聘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聘职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23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特聘岗位报名表》(附件1),职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录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18:00(报名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23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特聘岗位报名表》(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23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特聘考试报名信息表》(只需提供电子档)(附件3);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表);
(6)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5)。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编号+考生姓名”(如SWJTP20230901+张三),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swj@szgm.gov.cn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23698636,联系人:宁小姐。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的岗位条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通过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由用人单位综合考量及对拟录用对象进行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
(一)笔试
报考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短信通知(两者缺一不可)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后续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体检通知自行前往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用人单位综合考量及对拟递补对象进行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综合考量及对拟递补对象进行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综合考量及对拟递补对象进行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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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23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特聘专干岗位表
2.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23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
3.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2023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特聘专干考试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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