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法律专务的公告。法律专务是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在编制部门核定的员额内聘用的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此岗位为专职工作岗位,受聘人在聘用期内不得同时在外担任法律顾问或从事本单位以外其他各类工作。
根据公告,法律专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编制年度立法计划;法规起草前的调研、论证;法规起草、审议和审议通过后的报批、解读;法规解释和法规适用问题的答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起草专题调研报告和综合材料;其他与立法有关的工作等。
报名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思想品德端正,廉洁奉公,热爱立法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学士以上学位(研究生报考者本科专业学科代码须为B0301-法学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有2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此外,公告明确下列人员不得聘用为法律专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报名时间从10月21日至11月4日。本次报名仅接受线上报名,报名时请将报名材料的手写签名扫描件和电子档以“姓名+手机号码”为主题发送至电子邮箱rsc@szrd.gov.cn。有意者可前往深圳人大官网查询详细报名资格、资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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