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职业技术学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招聘公告

  一、学校介绍

  深圳市龙华职业技术学校是龙华区第一所全日制公办全寄宿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位于观澜街道观光路与新城大道交汇处,毗邻观澜高尔夫、观澜湖新城,距离深圳地铁4号线“观澜湖”站300米。学校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总办学规模40班,可容纳2000名职业高中学生就读,学制3年,面向全市初三毕业生招生。学校开设大数据技术应用、网络信息安全、现代通信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幼儿保育共五个专业,秉持“素养为先,一专多能”的办学理念,秉承“敦品励学 德技立身”的校训精神,始终坚定“立足深圳,产教融合,中高贯通,特色发展”的办学定位,把学校建设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影响力、面向湾区发展具有知名度、促进学生升学就业具有美誉度、深化产教融合具有示范性”的特色鲜明、成绩卓著、人民满意的优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8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龙华职业技术学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面向社会选聘优秀教师

  面向社会选聘优秀教师5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龙华职业技术学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面向社会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7.报名选聘优秀教师的,在符合岗位表所列要求基础上,还需至少符合以下一项

  (1)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荣获三等奖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团体赛排名第一、获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或班主任工作能力比赛国赛一等奖个人荣誉或团体赛排名第一;

  (2)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一等奖指导教师(排名第一);

  (3)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毕业于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

  (5)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先进工作者”等个人荣誉称号;

  (6)在企业工作五年以上并在企业工作期间获得市级以上劳模工匠、技术能手称号个人荣誉且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

  (7)获得省级以上人社部门主办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排名第一)且荣获省级技术能手称号个人荣誉。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8.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9.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10.现役军人;

  11.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且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报考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29日之后出生)。

  4.教师资格证

  (1)考生报名时需提供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2)2023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下同)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4),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岗位表中对教师资格证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要求: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资单。

  四、报考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18:00。

  2.报名网址:https://zhaopin.lhxq.edu.cn。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报名时选择身份类别为“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2)面向社会选聘优秀教师

  报名时选择身份类别为“报名选聘优秀教师”。

  考生资料填写完毕后,需要在招聘岗位里,点击“我要报名”。符合选聘优秀教师条件的考生,如也符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可同时报名,报名时分别选择对应的身份类别进行报名,后续查看招聘流程时,需切换到对应的身份类别。

  3.报名材料: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者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将下列报名材料按要求上传到报名系统内。

  (1)证件照(大一寸蓝底相片);

  (2)近期生活照(电子版);

  (3)身份证或户口本扫描件;

  (4)毕业证扫描件,2023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可上传毕业生推荐表或院校毕业证明(需注明毕业时间、专业、学制等);

  (5)学位证扫描件,2023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可上传成绩单;

  (6)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或个人承诺书;

  (7)其他证明材料,包括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挑选最主要荣誉上传即可,原则上不超过5项,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8)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他条件所列的证明材料,可上传5个证书图像或文件,分别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资单等(如某项有多页,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招聘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每个招聘类型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成绩无效。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线上资格初审

  1.由区教育局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初审,未按要求填报资料及上传证明材料的,线上资格初审无法通过。

  2.资格初审中没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3.线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笔试(仅报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参加)

  笔试由龙华区教育局组织。报考者凭笔试准考证(报名系统打印)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区教育局统一划定。区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类考题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等。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3年7月25日(周二)9:30—11:00。

  (三)笔试地点

  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3年7月25日16:00后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公布。

  七、现场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对象

  1.面向社会选聘优秀教师

  报名面向社会选聘优秀教师岗位的考生,线上资格初审通过后,由专家评审组对选聘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定,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拟聘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人员。若某岗位报考者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5倍,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考生笔试合格后,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23年7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3.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7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在面试成绩80分以上的考生中(面试成绩80分以下考生不予体检),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确定测试总成绩(未安排笔试的岗位,仅计算面试成绩)。若拟聘用人数与面试成绩80分以上的考生之比不足1:5,区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减少拟聘用人数。

  各岗位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未安排笔试的岗位,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体检人选。

  若优秀教师选聘岗位入围体检人数不足,区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增加公开招聘教师的人数。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需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弃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1.本次招聘的教师全部为员额制人员,入职时与深圳市龙华职业技术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起聘时间为2023年9月1日,未按时到岗者取消聘用资格。

  2.薪酬待遇。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薪酬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按照学校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学校具有完备的薪酬年度晋升机制。

  十一、其他事项

  (一)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龙华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6月29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3年6月29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 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本公告仅适用于深圳市龙华职业技术学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招聘工作,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密切关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www.szlhq.gov.cn/bmxxgk/jyj或“龙华教育”微信公众号。

  (六)联系电话:

  1.招考组织咨询:龙华区教育局,0755-23336315;

  2.学校咨询电话:深圳市龙华职业技术学校,13823393799;

  3.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龙华职业技术学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2:深圳市龙华职业技术学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面向社会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承诺书.doc

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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