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中心(深圳气象创新研究院)招聘公告

  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中心(深圳气象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预警中心”)是在中国气象局、深圳市政府指导下,由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气象局、深圳市气象局合作举办的新型研发机构,也是气象行业第一个新型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运行管理。预警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气象局,行政上隶属深圳市政府,由深圳市气象局归口管理。

  预警中心主要业务范围一是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预警预报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研究;二是攻关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数值预报模式核心技术,并不断取得突破;三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科技创新中心和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四是研制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预报。

  现面向社会招聘综合管理部部长1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管理部部长,1名

  二、应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人员年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以报名时间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应聘岗位条件

  1、应聘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30日后出生);

  (2)具有大气科学类相关专业背景,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3)发表SCI论文3篇以上;

  (4)一年以上海外留(访)学或工作经历;

  (5)具备事业单位副处级(挂职)及以上相关履历者优先。

  2、主要职责

  (1)负责预警中心行政管理及日常运行,包括行政综合、党务人事、文秘宣传、财务审计、档案及资产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保障等;

  (2)根据实际需要,协助班子领导完成相关工作。

  四、相关待遇

  提供不低于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并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以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6月30日截止。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中心(深圳气象创新研究院)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论文、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纸质扫描件;

  3、将以上电子版或扫描件材料发送至邮箱yuegangao@weather.sz.gov.cn,报名表需在“本人承诺”一栏由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符合条件的,经审定后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应聘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参加现场面试。

  (四)体检。

  拟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2.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预警中心所有。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55)82511596(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8:00)

  附件: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中心(深圳气象创新研究院)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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