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房地产市场、住房规划、住房租赁、房屋价格评估、人才安居与住房保障等领域的政策研究和技术支持工作,为深圳市住房管理、房地产行业监管、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技术支撑。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研究中心主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主任1名(行政管理岗位等级为职员五级)。
二、招聘范围
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任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胜任工作的职业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并具备房地产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并具备房地产相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中共党员,年龄45周岁以下;
4.具有5年以上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管理能力;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以上资格条件,时间计算均截至2023年5月31日,特别优秀的,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审计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尚未作出结论的;
8.聘用后即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构成须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流程
(一)公开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公开报名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6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时间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空表见附件);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历认证报告;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6)单位出具的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
(7)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8)证明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2.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设计大厦308室
邮政编码:518000
收件人:郭楚豪
联系电话:0755-83571258
3.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联系畅通。
(二)资格初审
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工作经历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内容,并确定进入笔试人选。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局将通知后续有关事项。
(三)笔试、面试
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统一组织进行笔试、面试,对其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等进行评估,深入了解人选政治表现、领导能力、综合素质、人岗匹配情况等。按照笔试成绩,在拟聘人数十倍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经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研究确定等额或差额考察对象。
(五)考察和体检
开展考察,全面掌握相关人选履职表现、工作业绩、行业口碑、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对考察合格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任职
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根据有关政策进行解释。
附:《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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