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一般特聘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为“综合文字岗”,具体条件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保守国家秘密;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至9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为gyzcjgj@szgm.gov.cn。报名咨询:刘小姐,0755-88212744;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岗位编号”,材料清单如下:

(1)《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手写签名并按手印,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仅需提供电子表格,附件3);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认证证明;

(5)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5);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验证明、文字材料等)。

(二)初审和考核

由我局遴选委员会按照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择优选择参与考核人员。考核设置基本合格线,考生考核成绩基本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7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具体考核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未通过初审的将不作另行通知。

(三)复审和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的考生,列为拟聘用对象,相关名单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光明区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核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二)进入复审、体检、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复审、体检不合格,放弃复审及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影响聘用的,视具体情况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三)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职位表.pdf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docx

附件3: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

附件4: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docx

附件5: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相关职位:

专干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