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坪石镇公开招聘退役军人服务站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经乐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坪石镇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1名退役军人服务站购买服务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退役军人服务站购买服务人员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熟悉相关政策法律,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二)学历条件: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技),专业不限。
(三)年龄及户籍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至2004年9月出生人员),乐昌市户籍。
(四)报考退役军人服务站购买服务人员岗位必须是退伍军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公示、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8日至9月16日,7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坪石镇人民政府四楼党建工作办公室。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2年坪石镇公开招聘退役军人服务站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6)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经资格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参加测试。
4.注意事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二)考试办法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即电脑测试),笔试测试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计算。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采取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在测试开考后十分钟内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测评成绩一年内有效,如若一年内坪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购买服务人员职位出现空缺,可从成绩合格的报考人中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
(三)公示
笔试、面试程序完成后,依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按职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坪石镇人民政府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坪石镇人民政府提出,监督投诉电话:5524131
(四)体检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公示的体检时间开展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坪石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参照乐昌市行政事业性单位工勤人员工资标准(3.6万元/人/年)执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险)。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坪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坪石镇公开招聘退役军人服务站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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