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煤炭工业总公司梅田留守处(简称:“梅田留守处”)位于乐昌市坪石镇内,隶属国有企业广东省煤炭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设有7个部室和1个综合工作站。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基层管理岗员工1名,期待您的加入!
一、招聘岗位
行政文秘岗员工1名。
二、管理模式
对聘用人员实行市场化聘用;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梅田留守处规章制度与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实行任期制管理,岗位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由梅田留守处管理。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资格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担当作为、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队协作意识;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同并遵循梅田留守处的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模式,能服从留守处工作安排,愿意与留守处共同成长;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5.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文秘、新闻等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
2.五官端正、形象大方、普通话标准;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抗压能力和执行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4.打字速度快,能熟悉应用各类办公软件;
5.认真负责、思维敏捷、思路清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梅田留守处三楼党群工作部(305室)报名。
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与现场报名时间一致,相关报名材料请打包发送至邮箱:223795872@qq.com,并备注姓名+应聘岗位。
(二)所需材料
1.《梅田留守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认证证明等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1张自行贴在报名表上);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
1.时间: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8日;
2.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安排
报名人员经我处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我处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安排其参加考试。
(五)考试办法
1.笔试。测试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面试。根据专业测试,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人员,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和形象举止,占考试总成绩的50%。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核应聘人员有无不得招录为相关岗位工作的情形的,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录取通知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需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届时由我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五、录用
拟聘用人员一经录用,由梅田留守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确立正式劳动关系。试用期满经留守处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六、薪酬及其他待遇
1.5天8小时工作制,周末双休;
2.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假期;
3.薪酬按梅田留守处薪酬待遇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作责任考核工资等,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缴交“五险一金”。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
3.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7天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4.未被录用者,相关资料恕不退回。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梅田留守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5524121,党群工作部。
一、招聘岗位
行政文秘岗员工1名。
二、管理模式
对聘用人员实行市场化聘用;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梅田留守处规章制度与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实行任期制管理,岗位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由梅田留守处管理。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资格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担当作为、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队协作意识;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同并遵循梅田留守处的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模式,能服从留守处工作安排,愿意与留守处共同成长;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5.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文秘、新闻等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
2.五官端正、形象大方、普通话标准;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抗压能力和执行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4.打字速度快,能熟悉应用各类办公软件;
5.认真负责、思维敏捷、思路清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梅田留守处三楼党群工作部(305室)报名。
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与现场报名时间一致,相关报名材料请打包发送至邮箱:223795872@qq.com,并备注姓名+应聘岗位。
(二)所需材料
1.《梅田留守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认证证明等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1张自行贴在报名表上);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
1.时间: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8日;
2.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安排
报名人员经我处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我处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安排其参加考试。
(五)考试办法
1.笔试。测试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面试。根据专业测试,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人员,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和形象举止,占考试总成绩的50%。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核应聘人员有无不得招录为相关岗位工作的情形的,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录取通知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需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届时由我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五、录用
拟聘用人员一经录用,由梅田留守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确立正式劳动关系。试用期满经留守处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六、薪酬及其他待遇
1.5天8小时工作制,周末双休;
2.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假期;
3.薪酬按梅田留守处薪酬待遇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作责任考核工资等,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缴交“五险一金”。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
3.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7天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4.未被录用者,相关资料恕不退回。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梅田留守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5524121,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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