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2024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和韶关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浈江区2024年度组织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一)招募岗位:浈江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岗位。本次岗位招募委托第三方人才测评机构组织实施。岗位职责如下: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招募人数:共招募6人,由浈江区人社局按规定安排在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从事公共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招募对象

毕业2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日期算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技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6.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招募人选在同等条件下应当坚持素质和能力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临时服务人员,聘用期限为2年。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间,工资水平参照浈江区同条件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标准(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部分)执行。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4日-2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7:00时,考生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名资料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填写《浈江区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报名表》(格式附件1)将报名表电子版(注:邮件中的报名表必须按规定填写并按(.doc)文档格式上传)发送至 邮箱:3576610495@qq.com 邮件名称必须以本人姓名命名,例: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本人姓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浈江区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历认证材料(在学信网验证)、其它与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照;

4.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注意不得擅自改变表格设置及样式;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个人征信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第5、6、7点资料在确定为考察对象时提交)。

8.报名者须将上述材料扫描上传,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3576610495@qq.com邮箱(邮件名称必须以本人姓名命名),以上资料未按要求完成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9.符合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条件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复印件、或《五保供养证》复印件、或《特困职工优待证》复印件、或《扶贫卡》复印件、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属办理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属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第七页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有标注的。

报名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

10.递交报名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时间:2024年10月21日17:00前;地点:韶关火车东站财富广场15楼红海人力资源公司。

11.报名联系人:胡小姐/曾小姐,咨询电话:0751-8226969/8210132。

六、资格审核

(一)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需于10月21日17:00前,到韶关火车东站财富广场15楼红海人力资源公司提交纸质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周六、周日休息),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公告上“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纸质版资料。

(二)未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应聘人员笔试前2天内自行查阅邮箱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并打印领取准考证。

(四)资格审核贯彻招募全过程,一旦发现提供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招募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

2.笔试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09:00-11:00举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间最终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中按招募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报名人员不足30人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笔试成绩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请考生留意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的面试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员不再计算笔试成绩,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录取;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体检

根据拟聘用人数和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名单。到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集中进行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招募人选,区人社局将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组织实施。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个人征信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通过实地或函信方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考察人员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三)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人选,名单将在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根据面试成绩名次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四)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募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期满后不再续聘。

(五)递补

招募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可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或重新招募。同一岗位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动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专项招募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监督或投诉电话:0751-8882570。

(四)支持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间积极通过市场化就业、升学、参军或考取机关事业单位等方式另谋职业。

(五)招募公告发布网站为“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gzj.gov.cn/),请考生在此网站“人事招考信息”一栏查看招募公告、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公示人员名单。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751-8891690、0751-8879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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