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于2018年4月起全面对外免费开放,现已成我县对外宣传、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和平台。根据免费开放工作不断规范,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物馆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博物馆财务工作。
2.协助开展免费开放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本科以上学历;优先考虑会计学专业;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如果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可放宽至45周岁。
(三)熟悉掌握办公软件,word文档和excel表格。
(四)工作热情积极,细致耐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性格开朗,待人热诚。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由始兴县博物馆负责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报送求职简历(含本人近期彩色照片)的形式进行,通过现场提交、审查报名。
联系人:何佶倍;
联系电话:0751-3326811;
联系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路82号始兴县博物馆二楼办公室。
邮箱:sxxbwg@163.com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或者纸质资料);求职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思想道德、业务实绩等记载简历真实性的佐证资料。
(三)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下午5:30。
(四)招聘办法:采取面试方式。
由始兴县博物馆负责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相关部门提出。
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不占编制,月薪3000元(含社保个人部分)。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博物馆负责解释。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博物馆财务工作。
2.协助开展免费开放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本科以上学历;优先考虑会计学专业;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如果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可放宽至45周岁。
(三)熟悉掌握办公软件,word文档和excel表格。
(四)工作热情积极,细致耐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性格开朗,待人热诚。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由始兴县博物馆负责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报送求职简历(含本人近期彩色照片)的形式进行,通过现场提交、审查报名。
联系人:何佶倍;
联系电话:0751-3326811;
联系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路82号始兴县博物馆二楼办公室。
邮箱:sxxbwg@163.com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或者纸质资料);求职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思想道德、业务实绩等记载简历真实性的佐证资料。
(三)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下午5:30。
(四)招聘办法:采取面试方式。
由始兴县博物馆负责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相关部门提出。
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不占编制,月薪3000元(含社保个人部分)。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博物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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