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帽子峰镇2024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就业补助资金补贴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方案》(雄人社函〔2020〕9号)、《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的通知》(雄人社函〔2018〕20号)精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员实现就业,巩固脱贫成效。结合工作实际,帽子峰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南雄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即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周岁),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工作内容、招聘条件等详细内容见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三天(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帽子峰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

报考人员需按照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南雄市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可现场报名时填写提交);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3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确定录取人员,由镇人民政府成立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确定录取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薪酬待遇

被招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韶关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八、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本次招聘如有岗位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到帽子峰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报名应聘,直到招聘到位为止。


附件:1.帽子峰镇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2.南雄市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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