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城市安全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3月4日,是由韶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广东东达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合资组建。公司将在传统优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以建立“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为体系,契合智能安防行业发展的需求,为社会提供智慧公共服务,在城市智慧公共服务信息化服务上,为公众提供多样化的、智能化的安全服务产品,提升公共服务的品质的国有合资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公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公告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和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三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招聘(选聘)程序及方法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报名(https://www.sydwzk.cn/gdsgaqfwzp2024)。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6月19日17:00(5个工作日),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所有报考者在报名时应上传:
(1)《韶关市城市安全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相片为本人近期清晰的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签署好姓名后扫描成.pdf格式);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
(4)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
(5)报考人员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交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电子版。
(6)要求具备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等其它证明材料(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电子版、与劳动合同同期同单位同年限以上的社保证明;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件原件的电子版)。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应聘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低于该比例的,该岗位按实际人数开考。
(3)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选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凡与聘用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5)考生须在报名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招聘岗位中的年龄要求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二)资格初审
1.由韶关市城市安全服务有限公司将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在6月11日9:00-6月20日17:00进行线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是否通过初审,工作人员将以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报名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短信。如未收到短信通知,请自行到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6月25日9:00至6月26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招聘的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占总成绩的4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查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
(2)根据招聘的岗位数量,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4)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不得参加面试。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人员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资格审查阶段,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选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科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以及应变和沟通能力。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于资格审查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合格线60分。应聘者面试完后,由评委进行打分,现场公布分数,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4.总成绩核定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并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2)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
(3)对部分岗位未有人员达到录用条件要求的,可按空缺处理。
5.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五)体检
(1)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由韶关市城市安全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安排体检工作,费用自理。体检可在具有体检医疗资质的机构进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人员,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韶关市城市安全服务有限公司按照《韶关市国资委国有监管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工作单位工作鉴定(非应届生)、个人征信情况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录用
(1)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韶关市城市安全服务有限公司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韶关市城市安全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监督投诉电话:0751-8821803,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2)录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应当自公示期满起30日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对聘用后考生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通过试用期,可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四、工作咨询及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1-8633868
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8821803
举报信箱:sgcags@163.com
本公告由韶关市城市安全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一、招聘岗位、人数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公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公告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和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三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招聘(选聘)程序及方法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报名(https://www.sydwzk.cn/gdsgaqfwzp2024)。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6月19日17:00(5个工作日),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所有报考者在报名时应上传:
(1)《韶关市城市安全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相片为本人近期清晰的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签署好姓名后扫描成.pdf格式);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
(4)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
(5)报考人员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交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电子版。
(6)要求具备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等其它证明材料(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电子版、与劳动合同同期同单位同年限以上的社保证明;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件原件的电子版)。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应聘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低于该比例的,该岗位按实际人数开考。
(3)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选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凡与聘用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5)考生须在报名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招聘岗位中的年龄要求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二)资格初审
1.由韶关市城市安全服务有限公司将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在6月11日9:00-6月20日17:00进行线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是否通过初审,工作人员将以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报名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短信。如未收到短信通知,请自行到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6月25日9:00至6月26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招聘的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占总成绩的4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查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
(2)根据招聘的岗位数量,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4)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不得参加面试。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人员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资格审查阶段,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选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科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以及应变和沟通能力。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于资格审查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合格线60分。应聘者面试完后,由评委进行打分,现场公布分数,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4.总成绩核定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并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2)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
(3)对部分岗位未有人员达到录用条件要求的,可按空缺处理。
5.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五)体检
(1)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由韶关市城市安全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安排体检工作,费用自理。体检可在具有体检医疗资质的机构进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人员,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韶关市城市安全服务有限公司按照《韶关市国资委国有监管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工作单位工作鉴定(非应届生)、个人征信情况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录用
(1)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韶关市城市安全服务有限公司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韶关市城市安全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监督投诉电话:0751-8821803,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2)录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应当自公示期满起30日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对聘用后考生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通过试用期,可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四、工作咨询及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1-8633868
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8821803
举报信箱:sgcags@163.com
本公告由韶关市城市安全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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