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土产公司是乐昌市供销社全资控股的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主营业务是:农副土特产品、畜产品、食品、电子商务和各种商品的配送服务等。公司秉承供销社为三农服务宗旨,通过多年来的为农社会化服务,致力于多元发展,是当地企事业单位配送、团购的主要供货商。
为推进乐昌市供销社企业改革,有效参与“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充实工作队伍,乐昌市土产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乐昌市土产公司工作人员(为企业用工)
二、招聘人数:2人
三、招聘对象: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社会人员,限经济类、管理类、汉语言文学、农学专业;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适合男性,持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有涉农经营经验和写作优异者优先考虑及适当放宽学历。限乐昌常驻人员,即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1)本人户口在乐昌市;(2)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乐昌市。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素质优良,作风严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6日止;
2.报名方式及需提交材料。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关资料发至邮箱lccoop@126.com。报名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簿、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学历(学位)证、驾驶证等扫描件;
(2)《乐昌市土产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请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二张;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
(5)符合加分条件者,需提供获得的荣誉称号证、职称证书和培训合格证证书扫描件。
3.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叶惠贞(0751-6166812)
4.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篡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乐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考试原则上采用笔试、面试+实操+加分项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面试
(1)笔试、面试时间:报名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提前两天电话通知笔试、面试时间。
(2)笔试、面试地点:乐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3)笔试主要考写作能力。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4)面试主要考口才表达能力。
2.实操
(1)实操时间:报名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提前两天电话通知实操时间 。
(2)实操地点:乐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3)实操主要为电脑实操和驾驶实操。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3.加分项:满分10分
(1)获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荣誉称号可加分。其中,县级荣誉称号加1分,市级荣誉称号加2分,省级荣誉称号加3分,中央及国家级荣誉称号加5分。该项仅以最高级别项加分一次,加分上限为5分;
(2)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涉农职称可加分。其中,初级职称加1分,中级职称加2分,高级职称加3分。该项仅以最高级别项加分一次,加分上限为3分;
(3)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涉农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加分。其中,市级证书加0.5分,省级证书加1分,中央及国家级证书加2分。该项仅以最高级别项加分一次,加分上限为2分;
(4)相关荣誉称号、职称及培训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时间。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电脑实操×30%+驾驶实操×10%+加分项,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自行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考《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事业单位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替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入职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的,可递补考察人选。
八、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2年,满2年后经考核合格予以续聘,具体以聘用合同为准。
(二)工资待遇
年总收入5万元以上(含五险一金),上班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执行。
(三)管理
聘用人员由乐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进行统一管理,遵守市供销合作社相关管理规定。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3.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4.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5.凡在笔试、实操过程中作弊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成绩及资格且3年内不可参加供销系统内任何招聘活动;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乐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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