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招聘

韶关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是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韶关城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20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涵盖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常用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预拌混凝土质量、工程监测与测量、市政工程等检测业务,积极拓展基础设施建设上下游产业链,增强市场化的经营能力,致力于成为韶关市一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的岗位、资格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韶关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较高的组织纪律性、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在案。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并取得相应的检测上岗证、资格证书及职称。  

4.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三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如在原单位有年度考核的,近两年年度考核中有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5.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岗位。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违反任职回避相关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或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岗位年龄、资历等条件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3日下午5点。

2.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填写的《韶关城投集团下属检测中心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及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等扫描件。国内院校毕业的学历(学位)证须提供学信网对学历(学位)的验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以电子文件形式压缩打包发至报名邮箱:sgyk2018@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报考公司-报考部门岗位-姓名”。例:“检测中心-检测技术部建筑材料类检测员-张三”。未按要求投递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审查和通知

我司将对简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算报名成功,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公司通知笔试考务有关事项。

(三)笔试

1.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评为主,不提供范围和参考教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才可进入面试。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上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但其笔试分数需统一记入总分。(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可全部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将通过电话和邮件的形式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总分以100分为满分,面试成绩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余下部分取平均分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

(五)总成绩公布

1.按“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计算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到低确定名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环节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划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2.各岗位原则上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但企业有权根据考试情况按择优原则进行岗位和人员调剂(调剂前征得本人同意)。

3.总成绩及体检对象统一在城投集团官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4.对部分岗位未有人员达到录用条件要求的,可按空缺处理。

(六)体检

1.由我司通知并组织面试通过人员参加体检。

2.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或按空缺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我司根据招聘的对象实际情况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通过查阅个人档案、个人信用报告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拟录用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档案、个人信用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原工作单位工作鉴定、特殊情况说明或证明(违规违纪等)。

个人档案原始材料不完整、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个人信用报告不良的人员不予录用。

(八)公示与录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统一在市国资委官网、韶关城投集团官网、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3.入职手续办理完成后统一安排至检测公司相应岗位工作,由检测公司与入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有关职务待遇按检测中心的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4.未按时间要求到岗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我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录或作空缺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接听电话、接收个人邮箱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入职后与检测中心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不发放绩效工资。试用期满后需提交详细工作报告,经公司审定合格的按所任岗级执行薪酬福利待遇,审定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1-8239903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751-8603015

附件1:韶关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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