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帮助我市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成功实现就业,巩固脱贫成效,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3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乐昌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
二、招聘要求
法定劳动年龄内(即16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及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附件1乐昌市2023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12月28日。
(二)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报名人员需按照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脱贫人口需提供建档立卡帮扶记录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村委或居委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3.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乐昌市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或在报名处领取空表)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处)
五、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具体形式、地点、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及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面试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统一由各乡镇(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用人单位在招聘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人员信息报送至市人社局。
七、其他事项
1.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如某些岗位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到用人单位报名应聘,直到2024年1月31日为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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