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6名,其中战斗员35名,驾驶员2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基本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韶关市消防救援队伍;
4.战斗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可放宽至35岁。具有临床和护理专业、消防、汽修、电工、新闻、体育教育和无人机操作员等相关专业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驾驶员: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驾驶员需取得B2及以上驾驶资质,且地方驾照满一年(已过实习期),同等条件下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聘用;
6.身高165cm及以上;
7.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中专、职高、技校);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9.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2
薪酬待遇
1.转正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月收入待遇约为5000元以上,收入含工资、“五险一金”、执勤补助等,培训期间统一发放基本工资;2.曾经在部队服役及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按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
3.正式聘用人员在职期间,遇有国家消防员招聘时,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放宽招录年龄(具体要求以当年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简章为准);
4.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式聘用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单位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5.正式聘用人员实行24小时执勤工作模式,集中岗前培训期间每周休息1天,转正后每月享受8天休息。
6.加入工会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规定享受会员福利待遇。
03
有下列情况的不予聘用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8.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9.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不满一年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其他不符合招聘政治条件的。
特别提示: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04
应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12日;
报名流程:报考人员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及个人毕业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gsxfjyzd@163.com;
咨询电话:0751-8177596,工作时间段接受咨询。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通过报名筛选的报考人员,由相关基层队站通知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报支队政治部,由招录工作专班负责复核。报考人员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现场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12日,与报名同步开展。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各县(市、区)基层消防救援站,详见附件1。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对学历进行复核,如学历造假,将取消报考资格;
(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打印时间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日期近15天内);
(5)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出证明;
(7)在职或退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须提交支队级及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证明等材料;
(8)驾驶员岗位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9)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考试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自愿参加体能测试申请书(见附件)参加考试(驾驶员岗位须额外携带驾驶证原件),考试前由相关工作人员通知,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1.体能测试(战斗员岗位)
(1)体能测试内容为四个项目:1000米跑(分、秒)为必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次/3分钟)和俯卧撑(次/2分钟)两项任选一项、10米*4往返跑(秒)和100米跑(秒)两项任选一项、原地跳高(厘米)和立定跳远(米)两项任选一项。考生选定考核项目后,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标准:具体标准详见《体能测试项目及成绩评定标准》;
(3)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
(4)地点:韶关市西联镇沐溪大道30号(沐溪大道消防救援站)。
2.驾驶考试(驾驶员岗位)
(1)内容:驾驶技能测试(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道路驾驶)和体能1000米跑测试;
(2)标准:完成1000米跑测试、驾驶技能测试单项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的,按照驾驶技能测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3)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6日;
(4)地点:韶关市西联镇沐溪大道30号(沐溪大道消防救援站)。
3.心理测试
(1)内容: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
(2)标准: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3)测试时间:2023年11月17日
(4)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1)内容:考察招录对象报考动机、性格特征、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2)标准:由韶关市消防救援支队选派考官进行面试,考生最终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3)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
(4)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3号(市消防救援支队)。
(四)体检
1.体检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
2.地点:另行通知;
3.标准:体格检查项目参照事业单位入职体检项目执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4.费用:体格检查费用由考生本人预先垫付,正式录用后由所在单位予以报销;因身体原因未通过体格检查的,费用有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结果存在不合格项的将及时反馈到招录对象本人,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本人申请,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同意后,可进行一次复检(对现场已进行复检的项目不再另外进行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05
聘用
根据招录对象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及体格检查等情况,评定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与待补录人员名单,经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体格检查中出现人员退出、淘汰或岗前培训开始后一个月内,出现参训人员有退出情况时,结合个人调剂意愿,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选取增补。
06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费、食宿费等费用。
(二)请报考人员通过韶关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关注掌握此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同时,请报考人员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
(三)训练期间,符合下列情形的予以淘汰:
1.个人申请退出的;
2.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入职培训期间凡是发现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五)招聘后发现报考人员隐瞒病史的以及个人身体出现隐性、慢性疾病(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因训练量增加由隐性转为显性,且体检时不易及时发现的)和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此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存在“绿色通道”“内部指标”“消防关系”等特殊情况。除报考人员交给医院体检费用外,招聘工作全程不向考生收取任何形式费用。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如有任何中介机构以代招、培训等名义代理消防员招聘的均为虚假信息。请所有考生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市消防救援支队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联系电话:0751-8177596,邮箱:sgsxfjyzd@163.com。以上电话在工作日上述时间接受咨询、投诉。
韶关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个别岗位的招聘信息,并对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基层站联系方式及招聘计划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体能测试项目及成绩评定标准
附件4:自愿参加体能测试承诺书
原标题:韶关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队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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