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古市镇敬老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古市镇敬老院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行政辅助类人员(用工形式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具体负责敬老院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生活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

3.身体健康,为人诚实可靠,具有一定的护理老人的经验或 能力;有责任心、有爱心、有耐心,亲和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 道德,能主动关心老人;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

4.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5.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8日至2005年10月7日出生);

6.有护理证、或有敬老院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工资福利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继续聘用,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聘用关系,被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南雄市临聘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11月2日(上午8: 30-12: 00, 下午 14: 30—17: 30 )

2.报名地点:古市镇党建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材料: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1张,并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

4.联系电话:0751-3572313,联系人:刘雪凤

(二)面试

对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电话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三)体检

面试通过参与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古市镇根据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统筹安排受聘人员工作。

五、 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凡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古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古市镇敬老院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古市镇敬老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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