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鸿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通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是经韶关市浈江区委、区政府批复同意组建的区属国有独资企业,根据公司工作和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类、财务及资产管理类各1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一)招聘人数
1、工程类业务员1名:
2、财务及资产管理类业务员1名。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1988年1月1日以后),有相关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1983年1月1日以后)
(三)岗位要求
二、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转正后工资约4400元/月,购买五险一金,另有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补助,根据具体工人业绩发放绩效考核奖励,享受年休假等国家法定假期。首次合同签订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按80%计发。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协调能力强。
(4)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报考人员须于资格审核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不适宜参加招聘的。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鸿通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区政府网站、“韶关红海”公众号、“红海直聘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9:00至8月21日12:00,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PDF扫描件。
②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照大一寸电子照片,须与《应聘人员报名表》上照片一致。
③《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文档.doc的格式发到指定邮箱。注意不得擅自改变表格设置及样式。
3.报名要求: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995972579@qq.com邮箱,文件名为“本人姓名”,未按要求投递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资格审查
1.报考者请于8月24日上午12:00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韶关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财富广场15楼,联系电话:0751-8232929)进行资格审查。
2.未按期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审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届时请考生自行查阅邮件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并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地址: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
面试时间:2023年9月4日上午09:00。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最终成绩保留2位小数点。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地址: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从公布之日起至第二年对应日,一年内有效,若一年内因工作需要,可采用顺延递补方式补充聘用人员。
七、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组织体检。由韶关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递补。
3、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韶关红海”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与韶关市浈江区鸿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九、注意事项
1.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体检、政审和聘用结果等信息将通过公众号、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一)招聘人数
1、工程类业务员1名:
2、财务及资产管理类业务员1名。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1988年1月1日以后),有相关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1983年1月1日以后)
(三)岗位要求
二、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转正后工资约4400元/月,购买五险一金,另有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补助,根据具体工人业绩发放绩效考核奖励,享受年休假等国家法定假期。首次合同签订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按80%计发。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协调能力强。
(4)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报考人员须于资格审核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不适宜参加招聘的。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鸿通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区政府网站、“韶关红海”公众号、“红海直聘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9:00至8月21日12:00,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PDF扫描件。
②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照大一寸电子照片,须与《应聘人员报名表》上照片一致。
③《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文档.doc的格式发到指定邮箱。注意不得擅自改变表格设置及样式。
3.报名要求: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995972579@qq.com邮箱,文件名为“本人姓名”,未按要求投递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资格审查
1.报考者请于8月24日上午12:00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韶关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财富广场15楼,联系电话:0751-8232929)进行资格审查。
2.未按期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审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届时请考生自行查阅邮件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并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地址: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
面试时间:2023年9月4日上午09:00。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最终成绩保留2位小数点。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地址: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从公布之日起至第二年对应日,一年内有效,若一年内因工作需要,可采用顺延递补方式补充聘用人员。
七、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组织体检。由韶关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递补。
3、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韶关红海”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与韶关市浈江区鸿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九、注意事项
1.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体检、政审和聘用结果等信息将通过公众号、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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