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一)男性,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消防部门管理;
(三)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体育专长生、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体育、游泳、办公软件操作等特长的人员优先。
(五)原消防部队退役或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直属队伍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提供退伍证或原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经核实后免集中培训。
二、招聘岗位
灭火救援战斗员。
三、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每月平均工资收入约4400元至4800元不等(按实际执勤天数确定)。
(二)用人单位依法为入职者购买社保。
(三)享受在职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五)每月享受8天轮休假期,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0天年假。
(六)符合国家消防员招聘条件的,每年可参加国家消防员招聘考试,通过后成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并在考试中按有关规定享受优先政策。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予聘用
1、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五、应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24日。应聘人员填写好《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353479542@qq.com,咨询电话:13727566119(微信同号),联系人:李晓辉
(二)资格审查
对通过初步审查的应聘者,招聘工作组人员将在报名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者进行下一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
(三)面试
在面试环节,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结婚证、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曲伸、仰卧起坐。
(五)综合成绩计算。
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单个项目排名赋分,第一名150分,第二名148分,第三名146分...。
(五)体检
依综合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复检人员。体检复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新入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即1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与2个月的在岗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解聘。
(二)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退出的,须返还培训伙食费、服装费。
(三)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供相关应聘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注意接听电话、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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