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就业补助资金补贴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方案》(雄人社函〔2020〕9号)、《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的通知》(雄人社函〔2018〕20号)精神,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员成功实现就业,巩固脱贫成效,结合工作实际,水口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水口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即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周岁),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工作内容、招聘条件等详细内容见附件1。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3天(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40-17:15)。
(二)报名地点:水口镇公共服务中心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
报考人员需按照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水口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可现场报名时填写提交);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脱贫户需提供建档立卡帮扶记录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村委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4.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1张。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确定录取人员,由水口镇人民政府成立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确定录取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薪酬待遇
被招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韶关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八、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本次招聘如有岗位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到水口镇公共服务中心报名应聘,直到招聘到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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