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乐昌市林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乐昌市户籍。
(二)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周岁),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熟悉相关政策,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胜任窗口工作。
(五)退伍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乐昌市林业局工勤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乐昌市林业局四楼404人事股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3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3年乐昌市林业局公开招聘工勤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证件材料;
(3)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
(4)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2张。
(二)考试办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统一参加笔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以1:3确定面试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综合分数高低依次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四、工资待遇和用工管理
(一)公开招聘的工勤岗位工作人员,待遇按现有乐昌市林业局工勤人员标准执行。
(二)采取合同制用工方式,招聘人员与我局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受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指导。
五、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可向林业局人事股提出。投诉电话:0751-5503579。
(二)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乐昌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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