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5名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河源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建设单位、广东省域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校,位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广东省河源市。学校占地面积838.54亩,总建筑面积33.42万平方米,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良,设施齐备,下设7个教学院部,开设48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岗位职责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从事相关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
(三)岗位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 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参加考试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招聘公告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约网(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rlzyhshbzj/gggs)和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hypt.edu.cn/)发布。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6月5日9:00至6月12日16:00登录“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系统”(http s://zp.hypt.edu.cn,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资格初审结果公布
应聘人员于2024年6月14日登录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结果为“通过”的考生获得面试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2024年6月21日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面试通知
对于入围面试的人员,学校将在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招聘系统将发送资格复审信息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五)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详见招聘系统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材料审核递补结束之日前补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学校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六)面试
考生按照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信息和材料
1.资格初审、准考证打印、资格复审、综合面试、体检等环节通知均在招聘系统公布,报名后自行查阅,如因个人原因未按通知要求参与相关环节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面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当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当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员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凡与本单位在岗教职工(含临聘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报名时务必在报名表中声明(在“备注”栏注明)。
(二)考试组织方式
1.考试
考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综合面试工作由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监督,考试试题重点考查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学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成立面试小组,评委到达指定地点后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同一岗位最终分数相同者,按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依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各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60.00 分(满分 100 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4.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考生综合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纪委派员参与监督,结束后,当场公布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系统和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 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 年修订)》执行。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约网和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 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可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递 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对履行岗位职责要求教师资格证准入类职业资格的,我单位可与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应取得职业资格期限,有关人员应在约定期二年内取得相应资格。逾期未取得的,我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62-3800811(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62-3800668(纪委)
一、学校简介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河源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建设单位、广东省域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校,位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广东省河源市。学校占地面积838.54亩,总建筑面积33.42万平方米,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良,设施齐备,下设7个教学院部,开设48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岗位职责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从事相关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
(三)岗位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 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参加考试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招聘公告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约网(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rlzyhshbzj/gggs)和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hypt.edu.cn/)发布。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6月5日9:00至6月12日16:00登录“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系统”(http s://zp.hypt.edu.cn,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资格初审结果公布
应聘人员于2024年6月14日登录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结果为“通过”的考生获得面试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2024年6月21日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面试通知
对于入围面试的人员,学校将在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招聘系统将发送资格复审信息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五)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详见招聘系统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材料审核递补结束之日前补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学校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六)面试
考生按照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信息和材料
1.资格初审、准考证打印、资格复审、综合面试、体检等环节通知均在招聘系统公布,报名后自行查阅,如因个人原因未按通知要求参与相关环节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面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当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当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员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凡与本单位在岗教职工(含临聘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报名时务必在报名表中声明(在“备注”栏注明)。
(二)考试组织方式
1.考试
考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综合面试工作由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监督,考试试题重点考查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学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成立面试小组,评委到达指定地点后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同一岗位最终分数相同者,按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依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各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60.00 分(满分 100 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4.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考生综合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纪委派员参与监督,结束后,当场公布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系统和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河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 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 年修订)》执行。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约网和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 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可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递 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对履行岗位职责要求教师资格证准入类职业资格的,我单位可与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应取得职业资格期限,有关人员应在约定期二年内取得相应资格。逾期未取得的,我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62-3800811(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62-3800668(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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