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河源分中心(简称“灯塔实验室”)建设,高质量推进灯塔盆地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我单位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博士人才5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实验室建设省级财政投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财科教〔2019〕156号)、河源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派出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方针政策,组织项目开发和招商引资,负责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内农业项目管理和指导,对入区企业和项目在立项、规划评审、报建以及办理工商、税务、土地、环保、公安、消防、劳动用工等事务方面提供服务;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区落实国家、省和市下达示范区的各项改革与建设工作任务;负责示范区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抓好工程质量监督等。
灯塔实验室是省委省政府第三批启动建设的广东省实验室之一,为河源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不定级不定编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法人运作。河源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是灯塔实验室建设运营主体单位,负责岭南实验室河源分中心人、财、物的投入和管理。灯塔实验室以“智慧、低碳、优质、高效”为主题,坚持产业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岭南丘陵山地农产品绿色生产与高值利用、智慧农业与智能物流、畜禽生态健康养殖三大方向,组建智慧农业、生态种植、生态养殖、食品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五大研究中心(创新团队),重点围绕河源水稻、油茶、生猪、鸡、茶叶、蓝莓、柑橘、板栗、鹰嘴桃、猕猴桃等十个优势特色产业中的瓶颈技术问题,开展应用基础、关键技术、产品开发与产业化研究,突破系列核心关键技术,协同有关科技资源,建立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生态体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培训-示范推广),培育与服务一百家左右的优秀农业企业(3+5+10+100模式),为多业平衡、融合发展,为创建灯塔盆地国家农高区、推动河源现代化农业的快速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并辐射带动粤东北地区现代农业的发展,把实验室建设成为具有岭南丘陵山地区域特色鲜明、水平一流的农业实验室。
二、招聘对象
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博士研究生。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招聘人数、岗位和待遇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5人。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详见《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人才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三)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同时享受河源市相关人才政策及灯塔实验室科研绩效奖励。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分次组织面试,直至招聘名额满员为止,招聘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工作表现优秀或在校成绩优异;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四)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5年以上海外高校及科研机构工作经历的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以下;其他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
下列情况不纳入引进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河源市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以及现役军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优惠政策
(一)岗位安排。引进对象入编至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安排在灯塔实验室从事科研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要求规定,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以上)。
(二)职业发展。专业技术岗等级可随着引进对象专业技术职称提升而晋升。
(三)生活补贴。根据河源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符合乡村振兴相关人才条件的,享受“市级财政给予每人12万元的人才补贴,分5年发放”的政策。对于未达到乡村振兴相关人才条件的国内外农业类院校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人才,已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按优秀、良好两个考核等次,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10万元、8万元奖补。
(四)安家费。博士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正式聘用合同后,依据灯塔实验室相关政策,给予50万元的安家费,用于引进对象本人在河源市内购置生活用房,凭河源市合法有效的购房凭证申请。
(五)医疗保障。引进的博士人才参照处级干部享受相应体检待遇。
(六)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人才,其配偶已在行政、事业、国企等单位工作并愿意随迁到我市的,由河源市委人才办协调相关部门安排工作。
(七)子女入学。引进对象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由市县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八)考核奖金。引进对象服务期满后,如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享受专业技术人才年度考核奖励。
(九)科研补助。引进博士研究生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正式聘用合同后,安排30万元额度的科研启动费,用于开展科研活动。同时鼓励引进对象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对组建博士、博士后工作站等科研团队的,可享受本地相关人才政策,但不能重复享受人才政策支持。
六、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如招聘满员则不再接受报名)。
2.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上:
①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扫描件等;此外,国内院校就读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材料;
③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扫描件;
④论文代表作;
⑤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对应内容准确命名,例:张三本科毕业证书。
报名表和所有附件材料打包到一个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如“张**202301”发送至灯塔实验室邮箱heyuangdl@163.com。
3.专业代码详见《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的,必须严格按照所学专业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报考人员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需提供院校出具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依据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学历、年龄、岗位需求、学习经历、论文评审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须在反馈审查意见后3日内补充,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凡提供的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相符,取消资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流程。未入围面试环节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①面试工作由灯塔盆地示范区管委会、灯塔实验室组织实施,河源市人社局派员指导监督。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和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及综合分析等能力。
②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rlzyhshbzj/gggs/)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统一组织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五)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rlzyhshbzj/gggs/)上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国内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可根据需要提供岗位实习锻炼,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再安排正式报到;应届毕业生未能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因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相关人员聘用资格,在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其他
(一)我单位于8月30日发布的《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公告》岗位人员已招满,现进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5名)人才工作。
(二)报名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对象与工作单位首次需签订3年聘用合同,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咨询电话:0762-8222292。
一、单位简介
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派出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方针政策,组织项目开发和招商引资,负责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内农业项目管理和指导,对入区企业和项目在立项、规划评审、报建以及办理工商、税务、土地、环保、公安、消防、劳动用工等事务方面提供服务;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区落实国家、省和市下达示范区的各项改革与建设工作任务;负责示范区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抓好工程质量监督等。
灯塔实验室是省委省政府第三批启动建设的广东省实验室之一,为河源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不定级不定编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法人运作。河源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是灯塔实验室建设运营主体单位,负责岭南实验室河源分中心人、财、物的投入和管理。灯塔实验室以“智慧、低碳、优质、高效”为主题,坚持产业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岭南丘陵山地农产品绿色生产与高值利用、智慧农业与智能物流、畜禽生态健康养殖三大方向,组建智慧农业、生态种植、生态养殖、食品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五大研究中心(创新团队),重点围绕河源水稻、油茶、生猪、鸡、茶叶、蓝莓、柑橘、板栗、鹰嘴桃、猕猴桃等十个优势特色产业中的瓶颈技术问题,开展应用基础、关键技术、产品开发与产业化研究,突破系列核心关键技术,协同有关科技资源,建立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生态体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培训-示范推广),培育与服务一百家左右的优秀农业企业(3+5+10+100模式),为多业平衡、融合发展,为创建灯塔盆地国家农高区、推动河源现代化农业的快速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并辐射带动粤东北地区现代农业的发展,把实验室建设成为具有岭南丘陵山地区域特色鲜明、水平一流的农业实验室。
二、招聘对象
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博士研究生。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招聘人数、岗位和待遇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5人。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详见《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人才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三)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同时享受河源市相关人才政策及灯塔实验室科研绩效奖励。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分次组织面试,直至招聘名额满员为止,招聘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工作表现优秀或在校成绩优异;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四)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5年以上海外高校及科研机构工作经历的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以下;其他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
下列情况不纳入引进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河源市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以及现役军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优惠政策
(一)岗位安排。引进对象入编至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安排在灯塔实验室从事科研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要求规定,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以上)。
(二)职业发展。专业技术岗等级可随着引进对象专业技术职称提升而晋升。
(三)生活补贴。根据河源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符合乡村振兴相关人才条件的,享受“市级财政给予每人12万元的人才补贴,分5年发放”的政策。对于未达到乡村振兴相关人才条件的国内外农业类院校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人才,已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按优秀、良好两个考核等次,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10万元、8万元奖补。
(四)安家费。博士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正式聘用合同后,依据灯塔实验室相关政策,给予50万元的安家费,用于引进对象本人在河源市内购置生活用房,凭河源市合法有效的购房凭证申请。
(五)医疗保障。引进的博士人才参照处级干部享受相应体检待遇。
(六)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人才,其配偶已在行政、事业、国企等单位工作并愿意随迁到我市的,由河源市委人才办协调相关部门安排工作。
(七)子女入学。引进对象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由市县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八)考核奖金。引进对象服务期满后,如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享受专业技术人才年度考核奖励。
(九)科研补助。引进博士研究生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正式聘用合同后,安排30万元额度的科研启动费,用于开展科研活动。同时鼓励引进对象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对组建博士、博士后工作站等科研团队的,可享受本地相关人才政策,但不能重复享受人才政策支持。
六、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如招聘满员则不再接受报名)。
2.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上:
①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扫描件等;此外,国内院校就读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材料;
③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扫描件;
④论文代表作;
⑤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对应内容准确命名,例:张三本科毕业证书。
报名表和所有附件材料打包到一个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如“张**202301”发送至灯塔实验室邮箱heyuangdl@163.com。
3.专业代码详见《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的,必须严格按照所学专业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报考人员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需提供院校出具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依据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学历、年龄、岗位需求、学习经历、论文评审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须在反馈审查意见后3日内补充,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凡提供的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相符,取消资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流程。未入围面试环节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①面试工作由灯塔盆地示范区管委会、灯塔实验室组织实施,河源市人社局派员指导监督。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和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及综合分析等能力。
②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rlzyhshbzj/gggs/)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统一组织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五)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yuan.gov.cn/bmjy/hysrlzyhshbzj/gggs/)上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国内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可根据需要提供岗位实习锻炼,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再安排正式报到;应届毕业生未能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因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相关人员聘用资格,在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其他
(一)我单位于8月30日发布的《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公告》岗位人员已招满,现进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5名)人才工作。
(二)报名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对象与工作单位首次需签订3年聘用合同,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咨询电话:0762-8222292。
附件1: 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博士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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