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府办〔2021〕59号),结合工作需要,连平县人民检察院现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执法辅助类)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编外人员(执法辅助类)1名。具体详见《连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二)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基础,熟悉公文写作和办公软件操作,具备从事执法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学历;
(四)限连平县户籍;
(五)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三、 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pxjcyzg@163.com。①本人填写的《连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签名扫描件)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②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三)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报名咨询电话:连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762-4326548(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四、考试方式
连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及人岗匹配度等,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中,按照1:5的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达不到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经审核确定为面试人员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参加政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政审时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和资格复审发现有问题不宜聘用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有关编外人员(执法辅助类)的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表上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请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有关事项及未尽事宜,由连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连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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