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府办〔2021〕59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连平县溪山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普通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连平县溪山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职业道德良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公告当日为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有会计、出纳相关工作经历。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人员不得报考。
5.限连平县户籍。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1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序排列):
1.《连平县溪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连平县溪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征信报告、计生证明和无犯罪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4张。
(三)报名地点:连平县溪山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四)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考聘用资格,情节严重,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报考咨询电话:0762-4911183
四、考试方式
根据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及人岗匹配度等,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经审核确定为面试人员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连平县溪山镇人民政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一)经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连平县溪山镇人民政府与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县财政有关编外人员(普通类)的规定执行。
八、未尽事宜,由连平县溪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1 连平县溪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2 连平县溪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信息采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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