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乡村振兴工作有关精神,根据《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以及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推动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的通知》,现将连平县乡村公益性安置就业岗位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招聘信息如下:
一、本次招聘岗位名称:乡村公益性岗位
二、岗位数量:15个
三、工作职责:由开发公益性岗位的行政村确定工作职责。
四、工作地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的行政村辖区内工作。
五、工资福利:由村负责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工资1620元。
六、招聘条件: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录用:一是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脱贫人口;二是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零就业家庭成员)。
七、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至6月9日。
八、接受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2023年6月18日前到开发公益性岗位的行政村村委会进行报名。
九、确定聘用对象:2023年6月18日前行政村根据报名对象的评定“总得分情况”,从60分以上报名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序录用。录用对象存在放弃的(需附个人放弃情况说明材料),行政村要在一个月内从本次报名人员中按分数高到低次序进行补录下一名。
十、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被录用人员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上班。
附表:连平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信息一览表.xls
连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业务咨询、监督电话:0762-4302993
相关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