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府〔2020〕25号),结合工作需要,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河源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普通类编外人员1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诚实守信,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征信良好,无不良嗜好及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二)学历、专业、年龄:大专以上学历,广告设计与制作、展示艺术设计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岗位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规划、设计、工程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能吃苦耐劳,保密意识强。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4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填写的《河源市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可在公告网站下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工作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3.报名地点:河源市财政局办公楼五楼人事教育科。
(二)资格审核和考试
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经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考试人员,由河源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考试人数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实际人数为准。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考),主要对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聘用人员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河源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通知政审对象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3.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部门集约 > 河源市财政局 > 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宜聘用的情形,则依次递补。
六、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河源市财政局有关聘用工作人员的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按编外人员工资额的80%发放。
七、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职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未尽事宜,由河源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附件:河源市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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