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公开招聘森林消防(应急救援) 大队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五华县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队员。由五华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通过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一、工作性质

  五华县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是五华县应急管理局统一管理,主要从事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工作,实行 24小时准军事化管理。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梅州市户籍,男性),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高中(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作战、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且自愿从事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工作;

  5.身高165cm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斤)=(身高cm-100cm)×2,标准体重±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

  6.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退伍军人和个别特殊岗位可放宽条件;

  7.退役军人、消防专业、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和有应急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

  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员3名。

  四、报名、资格审核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6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联系人:赖主任,联系电话:13543225331;卓小姐,联系电话:17308613326。

  3.报名地点:五华县河东镇河东大道23号五华县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3楼办公室。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一)体能测试。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进行1000米跑步。

  (二)面试。根据体能测试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六、体检

  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七、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的,一年签一次聘任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所聘人员日常工作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辞退。

  九、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基本工资:工资经费由县财政保障,试用期(1个月)领基础工资245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符合聘用条件的工资3650元/月(基础工资2450元+绩效1200元,含五险一金),并适时适度提高待遇。

  (二)工龄工资:合同期满一年以上,月薪逐年增加50元。

  (三)食宿:统一免费食宿,并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四)假期:每月6天假期。

  (五)其他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五华县招聘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大队队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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