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平远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远控股”)是平远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参照正科级单位进行管理。该企业自2021年5月县政府批准组建以来,经过三年经营发展,主营业务扩展至资产开发运营管理、能源开发及运营、公共资源开发服务等三大业务板块。为加快建立现代企业管理体系,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优秀企业管理人才参与国有企业管理,强化企业自主性和创新性,现公开招聘平远国有控股领导班子成员,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平远国有控股领导班子成员2人,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及道德修养,无任何不良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专业要求:工商管理、经济学、金融学、行政管理、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等。
4.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
5.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
6.其他要求:具有县级及以上国有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金融机构等企业部门正职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4.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吸毒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址:平远县平远大道南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鸿图公司);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16日;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平远国有控股集团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携带报名材料(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党员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企业任职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免冠大1寸彩照2张);
6.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五、招聘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100分,面试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
2.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笔试结束后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4.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复印件无效;
(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优先录取。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任职经历等进行调阅和实地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中发现不宜聘用的情况,不予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1.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聘用为平远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或以上岗位;不胜任岗位者不予聘用;
2.薪酬待遇:按照集团公司薪酬制度实行年薪制。
十、其它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均不收取费用,车费、食宿费、体检费等自理。本公告由平远县财政局负责解释,电话:0753-8823712。
附件:平远国有控股集团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doc
一、招聘岗位
平远国有控股领导班子成员2人,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及道德修养,无任何不良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专业要求:工商管理、经济学、金融学、行政管理、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等。
4.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
5.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
6.其他要求:具有县级及以上国有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金融机构等企业部门正职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4.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吸毒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址:平远县平远大道南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鸿图公司);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16日;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平远国有控股集团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携带报名材料(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党员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企业任职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免冠大1寸彩照2张);
6.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五、招聘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100分,面试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
2.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笔试结束后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4.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复印件无效;
(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优先录取。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任职经历等进行调阅和实地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中发现不宜聘用的情况,不予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1.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聘用为平远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或以上岗位;不胜任岗位者不予聘用;
2.薪酬待遇:按照集团公司薪酬制度实行年薪制。
十、其它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均不收取费用,车费、食宿费、体检费等自理。本公告由平远县财政局负责解释,电话:0753-8823712。
附件:平远国有控股集团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doc
相关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