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梅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成立于1969年11月,是一家以精神科、心理科为主,内、外、妇产科等共同发展的市级精神专科医院。医院分设院本部、江南院区。医院定编床位1300张,年门诊量10万多人次,年住院4000多人次。
院本部精神科、心理科是医院特色专科,也是梅州市重点医学专科,担负着梅州及周边地区精神、心理疾病的诊疗,以及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梅州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等服务。院本部开设临床精神科、心理科、情感障碍科、心身医学科、睡眠医学科、老年科、儿少科门诊以及12个住院病区。江南综合院区开设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皮肤科、口腔科、心理科以及心身健康体检等业务。
医院是梅州市嘉应学院医学院临床见习基地和教学合作单位,承担精神心理科带教和教学工作;是梅州市精神科转岗医师的培训基地,为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规范化带教培训。梅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担负全市精神卫生防治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宣传教育、信息管理等工作。
医院紧紧围绕“科学管理、办医适时、学科建设专业化”的发展战略,实施“技术进步、质量高效、服务优质”的发展策略,达到“富有活力、有竞争力、有亲和力”的现代化精神心理卫生专科医院的愿景,全面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
现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好。
2、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取得相应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优先考虑。
薪酬福利
按《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起至2024年8月1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下称《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
(1)填写打印《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需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
(2)提交各类证件原件扫描件:
请按下列顺序将各证件扫描成一个PDF文档:①《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执业证、资格证(如有);⑤规培合格证(如有)。PDF文档重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专业”(例如:李某某-医师-医学影像学),发送至mzsyrsk@126.com邮箱。未按格式填报视为无效。
(二)资格初审
我院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发现报名信息和材料不完整或弄虚作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入围笔试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
(2)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通知。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本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分别划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
2.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根据面试通知的具体要求,请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具体事项以面试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络畅通,因联系信息错误或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0753-2363736
联系人:叶老师、罗老师、房老师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扎下村109号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院本部精神科、心理科是医院特色专科,也是梅州市重点医学专科,担负着梅州及周边地区精神、心理疾病的诊疗,以及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梅州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等服务。院本部开设临床精神科、心理科、情感障碍科、心身医学科、睡眠医学科、老年科、儿少科门诊以及12个住院病区。江南综合院区开设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皮肤科、口腔科、心理科以及心身健康体检等业务。
医院是梅州市嘉应学院医学院临床见习基地和教学合作单位,承担精神心理科带教和教学工作;是梅州市精神科转岗医师的培训基地,为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规范化带教培训。梅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担负全市精神卫生防治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宣传教育、信息管理等工作。
医院紧紧围绕“科学管理、办医适时、学科建设专业化”的发展战略,实施“技术进步、质量高效、服务优质”的发展策略,达到“富有活力、有竞争力、有亲和力”的现代化精神心理卫生专科医院的愿景,全面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
现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好。
2、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取得相应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优先考虑。
薪酬福利
按《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起至2024年8月1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下称《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
(1)填写打印《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需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
(2)提交各类证件原件扫描件:
请按下列顺序将各证件扫描成一个PDF文档:①《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执业证、资格证(如有);⑤规培合格证(如有)。PDF文档重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专业”(例如:李某某-医师-医学影像学),发送至mzsyrsk@126.com邮箱。未按格式填报视为无效。
(二)资格初审
我院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发现报名信息和材料不完整或弄虚作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入围笔试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
(2)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通知。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本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分别划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
2.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根据面试通知的具体要求,请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具体事项以面试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络畅通,因联系信息错误或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0753-2363736
联系人:叶老师、罗老师、房老师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扎下村109号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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