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医医院院长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优配强平远县中医医院领导班子,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平远县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远县中医医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平远县中医医院院长1名。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事业干部(不限地域)。
2.具有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1980年12月以前出生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卫生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中副高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正高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4.二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担任副院长职务满三年;现任二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院长;三甲医院大科主任职务满三年及大科主任以上职务人员。有二级以上(含二级)中医医院副院长及以上职务管理经验,或中医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优先。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院长职务管理经验的年龄放宽至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公开招聘: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决定或未过影响期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
三、岗位要求及考核
(一)岗位任务
1.贯彻国家医改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履行公立医院社会服务职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坚持以治病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全面改善群众就医感受,住院患者满意度持续稳定在90%以上,社会效益持续提高。
2.进一步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注重成本预算、绩效考核、岗位聘任等,实行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医院管理运行效率;职工收入逐年提高,职工满意度不低于90%,医院保持和谐稳定,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3.合理扩大发展规模,补齐发展建设短板,医院实力持续增强。
(二)岗位权责
实行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三)岗位考核
聘期内实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由平远县卫生健康局依据任期目标考核方案(方案细则另行制订)对院长履职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院长奖励、聘用的重要依据。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集中面试、组织考察、党委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平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并填写《平远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中医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平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人:郑好英,联系电话:0753-8896812。
4.报名材料:(1)《平远县公开招聘县中医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提供全国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相应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卫生专业技术系列职称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3)报名人员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含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由平远县卫生健康局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报名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招聘资格。
(三)集中面试
由县人社局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负责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特别是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对是否适合和胜任公开招聘职位作出评价,并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纪委等方面意见。并查看考察对象本人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体检证明。
(五)县委决定
县委组织部将面试成绩、考察等情况报县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任职
拟任人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对无不良反映或查证无问题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经查实确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报县委研究后,取消任职资格。公开招聘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1年,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予以解聘院长职务。
五、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
实行院长聘任制,聘期5年(含1年试用期)。
(二)待遇
1.直接纳入编制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职称。
2.执行平远县中医医院现有的薪酬待遇。
3.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10万元(分三次发放),提供一套人才公寓供居住(购房后撤出)。
4.享受梅州市、平远县现有人才引进相关激励政策。
5.管理绩效奖:任职年度内每年医院业务纯收入(剔除药品、耗材)增长30%以上给予奖励,按业务纯收入增量部分的2%提取年度奖励金。
6.其他待遇。
(1)配偶就业。配偶属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并愿意到我县就业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其工作性质对口安排。
(2)子女入学。优先解决其未成年子女就学问题。
六、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平远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健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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