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高乾村、黄沙村、南山村同福村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蕉岭县镇(村)公共服务中心(站)人员配置方案》(蕉委明电【2016】17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基层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提高党群服务中心服务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高乾村、黄沙村、南山村、同福村等四个村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高乾村、黄沙村、南山村、同福村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人员各1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南山村、黄沙村、同福村的人员要求户籍在本村或常住在村;报考高乾村的人员,要求新铺镇户籍人口。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关于户籍人口报名认定:以户口簿登记信息为准。

  (二)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中共党员优先。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基层公共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电脑操作。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曾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人员;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工作职责及待遇

  (一)工作职责。集中受理所在村的党建、卫生计育、社会保障、民政等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服务事项,做好辖区业务与镇级的流转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事项。

  (二)上下班时间:享受国家法定假日,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三)工作待遇。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五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1月9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0753-7791296。

  (二)报名地点:蕉岭县新铺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本人填写的《蕉岭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黑色字迹中性笔填写,张贴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常住人员需所在村出具的常住证明;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中共党员(正式/预备党员)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

  上述要求提交的材料待查验后退回原件。报名完成并经初步资格审核后,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形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别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入围人数达不到1:3,则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如有自愿放弃面试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和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

  (二)若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前确认自动放弃招聘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经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者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确定为聘用对象。被聘用者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在未聘用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聘。

  (三)聘用期间的管理。专职人员日常管理由镇党委和所在村级党组织共同负责。每年由镇党委组织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聘用期间,党团关系转至工作所在地党组织。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新铺镇党委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蕉岭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进入新铺镇人民政府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应主动出示“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凡是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以及发现有咳嗽、乏力、胸闷等疑似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同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

  十、相关事宜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此次招聘有关政策的解释由蕉岭县新铺镇党委、政府负责,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753-7791296。

附件:蕉岭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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